武进区星韵学校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(草案)
发布人:xyteacher   发布时间:2017-01-13   点击量:

武进区星韵学校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(草案)

 

一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选举办法。  

二、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(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,由支部书记主持)。  

三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,本次换届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。选举采取等额、无记名投票方式。

四、会议设监、计票人各1名,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,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、计票工作。

五、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,选举会议有效。正式选举前,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、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。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外,都应参加会议。因故缺席的党员,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。在有效选举会议上,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,选举有效。回收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,选举无效,需重新选举。   

六、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,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、不赞成票或弃权,也可另选他人。如赞成,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“○”;如不赞成,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“×”;如弃权,则不书写任何符号。如另选他人,可在选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“○”。每张选票所选人数,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,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。

七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当选。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,按得赞成票多少排序,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;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,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,得赞成票多者当选。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,所缺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,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提出候选人,再次进行选举。

八、画写选票要选用蓝黑墨水钢笔、签字笔或者圆珠笔。符号要准确,字迹要清楚。

九、公布计票结果时,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,公布选举结果时,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。

十、本选举办法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。